2019-10-11 11:21:38 来源: 鹿城区人民政府
(二)笔试
1.考试时间和科目
时间:2019年11月9日上午9:00-11:30。
笔试设职业能力测试一科,总分100分,内容主要包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时事政治(2018年10月—2019年10月)、中国工会十七大、省工会第十五次代表大会精神、工会基础知识、劳动法律法规相关知识和文字能力测试等。试题由省总工会安排命制。
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2.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一般按1:3的比例(不足此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拟面试对象,如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列为拟面试对象。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列入面试名单。具体名单届时请登陆温州市人事考试网()查询。
(三)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仅对列为拟面试对象的报考人员进行。
2.市总工会仅对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查。
3.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按规定时间在温州市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面试通知书》。
(四)面试
面试由市总工会委托第三方统一组织实施,主要考察报考人员适应实际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面试考生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面试通知书》、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凡在面试前3天,具有面试资格的人员向温州市鹿城区总工会书面确认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其空缺面试资格可在该岗位笔试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予以递补;其他出现的面试空缺情况不再递补。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得列入体检对象。
(五)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录岗位1:1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核对象(遇总成绩同分的,以笔试总成绩高者优先)。体检对象名单届时在相关网站公布。
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六)体检、考核
体检和考核工作由温州市鹿城区总工会负责组织实施。
体检对象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
体检、考核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考核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录用的依据。
体检、考核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的,其空缺体检、考核资格由鹿城区总工会决定是否递补,如果决定递补,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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