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9-27 09:22:36 来源: 建德市民政信息网
2、考核。
(1)考核工作在建德市城乡和谐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协调下,由相关镇(街道)组织相关人员成立考核小组对考查对象的政治表现、道德修养、学习工作态度、组织能力、纪律观念以及违规违纪等情况进行考核。本次考核工作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六、公示和聘用
1、经考核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建德人事人才网和建德市民政信息网公示7天,期满无异议的,由乡镇(街道)按有关程序办理相关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2、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放弃聘用资格的,可在该招聘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从综合成绩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核对象,确定拟聘用人选。
3、如出现本次招考聘用的人员因故在2020年11月30日前解除劳动合同的,所在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可视工作需要报建德市城乡和谐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同意后,根据规定的程序在对应职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从综合成绩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核、聘用对象。
七、其他事项
1、本次考试我市相关部门和招聘单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本次招聘的辅导培训班,不指定辅导用书。
2、笔试成绩、入围面试对象名单、体检考察及聘用公示等招聘相关信息均在建德人事人才网()和建德市民政信息网()公布。
3、本公告由建德市城乡和谐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地点及电话:建德市城乡和谐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新安江街道新安东路36号市民政局三楼基层政权和地名科,电话)。
建德市城乡和谐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9月26日
原标题:2019年乡镇(街道)联合公开招考社区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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