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9-25 17:08:08 来源: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广州开发区管委会
(三)体检
按招聘职位拟录用人数和考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四)考察
由用人单位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重点了解考生的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计划生育情况等各方面情况,并核实其是否具备报考资格,协助拟录用人员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提出是否合格的考察意见。考察不合格的,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五)公示和录用
按照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选,在广州市黄埔信息网()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办理相关录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六)递补或补录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按总成绩(同一岗位)高低顺序依次递补或补录其他考生: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录用的;
3.拟聘人选放弃录用的;
4.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5.录用人员在六个月内(从综合成绩公告发布之日算起)辞职的;
6.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四、待遇和管理
按照《劳动合同法》等法规实行合同制管理,合同期满可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意愿续签劳动合同。合同期未满违约的,按劳动合同相关条款处理。获聘人员聘用期间薪酬按街服务人员工资标准执行。
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处理。本公告由广州市黄埔区穗东街道办事处组织办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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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2019年广州市黄埔区穗东街组织办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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