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9-24 10:07:31 来源: 鸡泽县人民政府网
2、现役军人
3、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监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5、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报名资格的其他情形的。
五、工资待遇
1、薪资费用:根据《关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冀人社字〔2016〕108号)文件规定:执行时间自2016年7月1日起执行,我县目前执行的是1480元。此次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能力建设,政府购买服务人员月工资按照1480元执行,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时同步调整。工作满一年后,表现好的在原工资基础上提高20%。
2.薪酬、保险、管理费用拔付方式:缴纳“三险"(养老、失业、工伤),购买主体按月将所有人员管理、薪资费用(含三险中单位缴纳部分)一次性拨付人力资源公司,并按照县民政局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规定缴纳社会保险,个人缴纳部分由本人承担,购买服务人员工资由人力资源公司负责发放。
3、日常管理:采用劳务派遣的方式由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鸡泽县民政局工作,工作岗位由鸡泽县民政局安排,日常管理由鸡泽县民政局按劳务派遣协议执行,期满根据考核情况和具体需要决定是否续聘。
4、“三险”单位缴纳费用以县人社局社保中心核算为准
六、招聘程序
1、由邯郸市佳诚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和鸡泽县人民政府网同时发布招聘公告,由邯郸市佳诚劳务派遣有限公司负责招聘。
2、报名资料:(1)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毕业证等原件及复印件(2份),近期免冠小二寸蓝底照片2张;
(2)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一式两份;中专及高中以上学历的需民政局或乡镇出具工作经历证明信原件一份)报名考务费100元。
3、报名方式:鸡泽县行政中心27号窗口。
4、报名时间:2019年9月25日至9月26日。报名时登陆鸡泽县政府网下载报名登记表;工作经历证明信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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