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9-20 11:30:21 来源: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
(二)报名要求:
需应聘者本人现场报名。应聘者需提交直接从网上下载《华林街社会事务管理科(经济)统计员应聘报名表》一份,并打印填写好,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小一寸免冠正面彩照1张,失业证或者工作证(有工作单位的须持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应聘人员对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 取消资格。
(三)资格审核:由华林街社会事务管理科(经济)组织实施资格初审。
(四)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协调沟通、举止仪表、个性特征、口头表达能力、岗位知识等方面的表现,对招聘职位的适应程度以及分析解决问题等能力。面试由街道社会事务管理科(经济)组织。
(五)体检和组织考察:街道根据面试成绩高低,按招聘职位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不合格的,将根据面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根据体检结果,对拟聘人员综合表现进行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党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
(六)公示结果
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广州荔湾网”()网站对外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以上。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选有异议的,由用人单位组织处理。
(七)聘用及试用期待遇
街道根据综合面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合格后,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本次招聘工作由华林街社会事务管理科(经济)负责解释,区监委派出华林街道监察组负责监督工作。咨询电话:、;监督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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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林街社会事务管理科(经济)
2019年9月17日
原标题: 广州市荔湾区华林街社会事务管理科招聘统计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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