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9-05 17:31:19 来源: 西工区人民政府
(四)资格审查
根据选派计划,按总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因各种原因造成的空缺,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五)公示
对资格审查通过人员经区党政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确认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分配
1.由区党政机构改革领导小组根据街道机构改革核定各街道的编制空缺情况及工作需要统一进行分配。分配到岗后由编制、人社部门办理相关手续。不服从分配或不按时到岗工作的取消其选派资格,造成的空缺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2.选派人员试用期半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可纳入街道全供事业编制管理。
3.试用期满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者试用期延长半年(如本人不同意则退回原单位);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退回原单位;试用期间如有违法违纪行为,退回原单位,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4.选派到街道的人员符合条件的可择优推荐纳入优秀年轻干部库。
5.选派到街道的人员在街道服务期限原则上不低于2年。
三、纪律与监督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选派方案及相关事宜在区政府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本次选派,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面试、资格审查、公示、分配等,均视为自动放弃选派资格。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区党政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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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工区党政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9月5日
原标题:西工区2019年选派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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