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9-05 15:53:53 来源: 舒城县人民政府
2.报名需提供的证件及材料
⑴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毕业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⑵《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1份,近期1寸免冠同底彩色照片4张。
3.报名有关要求
⑴每位报考者限报1个岗位,并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和参加考试。
⑵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应按每人45元的标准缴纳笔试费用。在报名期间内未缴纳笔试费用的视作自动放弃报名。
⑶考生报名时所提供的证件资料以及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招聘条件要求一致,并真实无误。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招聘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4.开考比例
应聘同一岗位的须形成竞争,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比例应不低于3: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被取消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岗位被取消后3日内到舒城县总工会办公室领取已缴纳的笔试费用。
㈡考试
1.笔试
⑴笔试内容
笔试内容为党和国家大政方针政策、公共基础知识以及工会基础知识。满分120分,时限120分钟。
⑵笔试时间、地点
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考生应于9月20日正常办公时间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到舒城县总工会202室领取笔试准考证,并于规定的时间持笔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
2.面试
⑴面试人员确定
面试人选按与岗位招聘计划数3:1比例,依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笔试入围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成绩相同,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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