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8-30 18:32:39 来源: 光明新区政府在线
(三)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考1个岗;
2.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任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职位;
3.报考者提供的电子邮箱应准确无误,联系电话能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四、考试
考试方式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主要测试行政能力、政策理论水平以及文字写作能力等,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通过资格审核的考试人员将以电话或邮箱方式通知。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高低排序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六、公示及聘用
经考试、体检、资格复审合格的拟聘人员,在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有投诉经查不属实或属实但不影响聘用的,且不违反聘用和任职回避有关规定的,确定为聘用人选。
七、办理入职
确定为聘用的人选,由第三方人力资源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岗位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继续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
八、用工性质
本次招聘人员用工形式均为劳务派遣用工,薪酬待遇及晋升按照光明区专干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九、纪律监督
本次招考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1.招考单位投诉举报电话及邮箱:、;
2.光明区纪委监委机关,投诉举报电话:;
3.光明区人力资源局,投诉举报电话:。
十、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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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办事处
2019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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