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8-28 17:06:08 来源: 张北县人民政府官网
(四)档案审核和体检
按照考生的综合成绩确定拟聘人选后,全面、客观、公正的审查考生的学籍档案,经档案审查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进入体检程序,拟招人员所提供的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属实,复审不合格的一律取消应聘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规定追究其相关责任。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档案审核、体检出现不合格或弃权的,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档案审核、体检情况确定最终拟聘人选,对拟聘人员公示7天。公示期满,对符合条件者由劳务派遣公司统一签订劳动合同,派往张北县民政局依据业务工作需要安排工作岗位。
五、购买劳务派遣用工的方式和程序
购买方式主要与张家口勤丰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支付购买服务费用,委托张家口勤丰劳务派遣有限公司招聘民政业务经办辅助人员。
报名时间:2019年8月28日-9月2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止。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准考证领取时间:2019年9月4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报名地址:张家口勤丰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张北县东辰杏花小区北门西底商)。咨询电话:。
报名考务收费:初审合格的人员,需缴纳考务费150元。
六、待遇及管理
1、人员性质均为政府购买劳务派遣用工,不纳入编制管理,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从签定合同时间开始,合同期限为半年,半年后若省里出台具体政策给予资金保障,根据劳务派遣政策和用工单位实际续签合同,若无具体政策出台,合同到期后自然解聘。
2、工资待遇:按照《张北县购买劳务派遣用工管理实施意见》(张政办【2017】51号)规定,结合民政局工作实际,以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为主,基层民政工作人员基本工资1600元/月,绩效工资1000元/月;敬老院护理人员1600元/月,绩效工资300元/月。聘用期内,劳务派遣公司按照《劳动合同法》为辅助人员按照企业用工标准缴纳“五险”(养老、医疗、生育、工伤、失业),落实休假等相关待遇,个人缴纳部分从辅助人员工资中扣除。
3、人员管理由用人单位和劳务派遣公司共同管理,劳务派遣公司在派遣人员时必须签订有关安全管理责任的协议;由于派遣人员自身原因无法履行岗位工作,用工单位在保证其正当权益的基础上可按合同退回劳务派遣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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