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8-28 11:05:12 来源: 信丰县人民政府
(五)薪酬与管理
1.试用期只发放基本工资(2600元/月),试用期满正式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待遇为基本工资+用餐补助+绩效考核工资(其中绩效工资为600元/月,在每半年考核后统一发放至聘用人员个人账户。工作未满半年的不计发绩效工资,工作满半年但未满1年的计发半年绩效工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五险”。
2.被聘用人员需遵守聘用单位的管理。合同期内,被聘用人员如有违反合同约定、违规违纪或不履行工作职责,以及其它原因不适应工作的,按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解聘,合同期满视工作需要和考核结果决定是否续聘。
(六)其他事项
1.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有关通知、规定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的报考者,均视为自动放弃。
2.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信丰县委非公和社会组织工委负责解释。联系电话:。
五、咨询与监督
咨询电话:
县纪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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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信丰县委组织部 中共信丰县委非公有制经济
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
2019年8月27日
原标题:信丰县2019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公和社会组织专职党建工作指导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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