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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新疆博乐市面向社会和现有社区工作人员招聘社区工作者75人公告

2019-08-16 11:28:11 来源: 博乐市就业和社会保障公众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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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2019年博乐市面向社会和现有社区工作人员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简章

为深入贯彻落实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全面推进城市基层党建工作,推动社区工作者职业化干部队伍建设,培养一支政治觉悟高、热爱社区工作、热心服务群众、具有一定专业素养的社区干部队伍,经博乐市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75名。

一、报考条件和招聘对象

㈠ 报考条件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75名):

①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

②年满18周岁及以上,45周岁及以下(2001年8月11日至1974年8月11日期间出生);

③政治立场坚定,遵守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自觉维护民族团结,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诚实守信,爱岗敬业,身体健康,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社会责任感;

④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专业知识和组织管理能力,少数民族要具有一定的国家通用语言表达和文字写作能力;

⑤大专及以上学历;

⑥所有报考人员需服从调剂;

⑦具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㈡ 招聘对象

1、全国高等院校毕业生及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人员;

2、面向符合报考条件的博乐市现有街道(社区)工作人员,不含已具有行政、事业身份人员及社区工作者人员。

3、退役转业军人、具有专业技术特长人员、符合条件的贫困户家庭成员优先考虑。

㈢ 下列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或治安处罚的;

2、曾因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被有关部门审查处理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因违纪违法被解除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和聘任合同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处分期间或者影响期限未满的。

(责任编辑:小月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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