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8-09 11:54:45 来源: 天河区人民政府
进入中公社区工作者考试网>> | ||
社区工作者招聘 | 社区工作者工资待遇 | 社区工作者复习资料 |
社区工作者考试热点 | 专业知识 | 免费讲座 |
社区工作者模拟试题 | 每日一练 | 历年试题 |
进入中公社区工作者考试网>> | 官方微信 sqgzzks 微信一对一金牌解答:zgsqgj |
社区工作者招聘
>>更多招聘信息,请微信扫码添加中公小管家,回复社区<<
根据《天河区财政拨付人员经费的编外人员管理办法》相关管理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广州市天河区沙河街道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环保员1人、垃圾分类指导员1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凡符合招聘岗位的基本条件、资格条件和任职条件的2019年应届生及社会人员,均可报考。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1、招聘岗位:专职环保员、垃圾分类指导员。
2、招聘要求:
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具有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沟通表达能力,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能熟练运用电脑办公。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2、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职业道德,愿意履行工作职责与义务,愿意服从分配;
3、热爱街道工作,具有拟聘用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符合拟聘用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计算:年龄35周岁以下(垃圾分类指导员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截止时间为2019年8月8日(含2019年8月8日);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报考。
四、用工性质及福利待遇
1.用工性质为机关单位合同制聘用人员。
2.薪酬待遇按天河区区财政拨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工资待遇标准执行。
3.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按规定购买养老、工伤、医疗、失业、生育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享受休假及国家规定的相关政策。
4.其他福利待遇按照劳动合同、劳动法参照区和街道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