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8-02 15:35:48 来源: 荔湾区人民政府
(五)体检
组织拟定人选到公办医院体检,体检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规定执行,体检费个人自付。若出现体检不合格,将根据综合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体检作弊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组织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对象。考察对象需提交由户口所在地或居住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七)确定人选。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呈街党工委会议研究确定,并在荔湾网公示5个工作日。
(八)聘用。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并报区委组织部备案;经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五、其他事项说明
1、笔试和面试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考试期间需关闭所有电子设备。
2、由于考生未能按照此公告要求的时间提供相关证件、资料,或者提供的证件、资料虚假,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3、本次考试报名、笔试和面试均为免费,体检费用自理。
本次招聘工作由海龙街组织办(咨询电话:)负责解释;海龙街道监察组(监督电话:)负责监督。
点击下载>>>
中共广州市荔湾区海龙街工作委员会
2019年8月2日
原标题:荔湾区海龙街公开招聘党建指导员、社区(经济联社)组织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
推荐阅读:
招聘公告汇总(7.30) | 辽宁社区招356人 |
社区工作者免费讲座 | 2019社区公告预约 |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