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7-26 14:48:52 来源: 重庆九龙坡区巴福镇信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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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高社区人才队伍整体素质,优化人员结构,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建设的意见(试行)》(九龙坡委〔2012〕4号)、区政府办《关于印发<重庆市九龙坡区社区工作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九龙坡府办发〔2016〕21号)、区民政局《关于明确社区新增编制有关情况的通知》(九龙坡民政〔2019〕46号)文件精神,结合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招聘社区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原则以及工作单位与居住地就近原则,通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等程序,实行公开招聘、择优聘用。
二、招聘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责任心强,具有敬业奉献精神;
(二)热爱社区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相关业务知识;
(三)具有本市户口,具有在就近社区工作的条件,能根据社区工作性质,及时到场参与解决突发事件;
(四)年龄原则上在35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后出生);
(五)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熟悉计算机操作;
(六)优秀大学毕业生、中共党员、退役士兵、转业军人和取得全国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证书、具有一定社区基层工作经验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七)身体健康;
(八)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1.三年以内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5.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的人员;
6.五年以内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的人员;
7.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员;
8.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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