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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广东汕头龙湖区乡村振兴专项事业编制招聘10人公告(3)

2019-07-24 17:59:46 来源: 龙湖区人民政府

(2)本人毕业证、学历和学位证书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大一寸同底彩色相片4张;在照片背面及报名表上亲笔签名;

(4)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有关规定,2016年8月9日至2019年8月9日期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市选聘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含农村社区)担任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助理或村(居)委会主任助理等属政策性加分对象,须在报名期限内提交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报考,报名时填写《2019年汕头市龙湖区乡村振兴专项事业编制公开招聘奖(加)分申请表》(附件4),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进行加分资格审核。符合政策性加分的笔试成绩加10分。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

(5)属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的,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6)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须征得现工作单位同意,并在面试资格审核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7)报考龙湖区乡村振兴发展中心联络员(岗位代码:A04)的县级以下机关事业单位、村(社区)1年以上基层工作经验人员,须提供任职年限和缴纳社保证明(缴纳时间截止至2019年7月);现任龙湖区街道村(社区)两委干部,按两委干部管理权限由所属街道党工委出具任职和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2、受理报名、资料初审:龙湖区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实施受理报名、资料初审工作,对通过资料初审的报考者发放《报名回执》。

3、资格初审和发放准考证:经资格初审符合条件者,由龙湖区农业农村局发放准考证。

(1)发放时间:2019年8月12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发放地点:汕头市珠池路29号物产楼4楼龙湖区农业农村局。

4、领取准考证:准考证由报考者本人或家庭成员凭《报名回执》和身份证领取,若由家庭成员代领取的须凭《报名回执》报考者及代领人身份证,逾期未领取准考证者视作自动放弃考试。

(责任编辑:jz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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