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7-24 13:48:01 来源: 海陵人才网
(七)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组织考察,考察工作由泰州市海陵区京泰路街道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因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可按照总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八)公示与聘用
1、经考察合格的人员将会在海陵人才网站上()公示7天;
2、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泰州市海陵区京泰路街道与其签订为期3个月的试用合同,试用期间发放基本工资,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用工合同。试用期间因个人主动辞职或被用人单位辞退出现岗位空缺的,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补充招聘人员。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人员,与海陵区劳务派遣服务中心签订正式用工合同,办理劳务派遣手续、保险及公积金。拟聘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
四、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招聘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本简章由海陵区劳务派遣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联系人:刘小姐
联系电话:
2019年7月23日
原标题:公开招聘派遣制市场管理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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