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7-24 15:15:49 来源: 中公社区工作者考试网
4.面试安排。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方式等另行通知。
(四)体检与考察
1.体检。按招聘职位,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录人员体检通用标准》实施。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试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若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2.考察。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身份、报考资格条件以及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
(五)公示
体检及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招聘人员,在东莞阳光党园网、东莞市人力资源局网站公示7天。
(六)递补聘用
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者在公示中发现有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招聘职位出现空缺的,将根据实际情况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
(七)聘用管理
1.聘用。确定聘用的人员,由各镇(街道)按照属地管理指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并统一派驻到村(社区)、“阳光雨”党群服务中心,专职从事党务工作。
2.待遇。各镇(街道)结合本地实际以及党建组织员的岗位职责、工作表现等确定工资福利待遇。
3.试用期管理。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内如发现聘用人员不符合聘用条件、不能胜任工作或有违法违纪违规等情形的,予以解聘。
五、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应提供准确的电话联络方式,确保随时可联系,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二)聘用人员如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等招聘环节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或予以解聘。
(三)已聘用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不保留聘用资格。
原标题:东莞市2018年公开招聘党建组织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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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东莞市委组织部
2018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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