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7-24 11:35:07 来源: 安远县人民政府网
4.积极引荐有技术特长、政治素质好的党员到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支持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法人、经营管理层依法行使职权,帮助协调内外部关系,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改革、发展和稳定做好服务工作;
5.指导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建立和完善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团组织,引导业主围绕生产经营,开展多种有积极意义的活动;
6.积极探索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中发展党员、开展党的活动的新途径和新办法,定期向选派单位党组织汇报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开展党建工作的情况,接受党组织的指示,执行党组织的决议;
7.完成党组织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管理
由县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与社会组织党工委具体负责管理,被聘用人员需遵守聘用单位的管理,合同期内,被聘用人员如有违反合同约定,违规违纪或不履行工作职责,以及其它原因不适应工作的,按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解聘。合同期满视工作需要和考核结果决定是否续签。
(三)待遇保障
试用期只发放基本工资(2200元/月),试用期满正式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待遇为基本工资+绩效考核工资(500元/月,由用工单位考核核定,年底一次性发放),按照国家规定缴交社保。
五、本方案由中共安远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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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安远县委组织部
2019年7月24日
原标题:安远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与社会组织专职党建指导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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