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7-24 11:35:07 来源: 安远县人民政府网
3.报名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
(1)《安远县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与社会组织党组织专职党建工作指导员招聘报名表》1份(见附件,粘贴近期正面一寸免冠相片)
(2)身份证复印件1份(须现场校验原件)
(3)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1份(须现场校验原件)
(4)中国共产党党员证明材料1份(由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开具)
(5)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不含《报名表》中的照片)
报名材料不全者,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证件原件当场退回,上交的复印件及其它证明资料不予退回。
4.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凡发现考生与公告职位所要求的考选资格条件不符的或提供虚假资料的,即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考试
1.笔试
(1)报名人数超过25人就设置笔试环节,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内容:党建相关知识,公文、应用文写作等综合知识。本次考试无具体指定参考用书;
(3)考生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笔试开始十五分钟后不得入场。
2.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入闱人员。确定入闱面试人员时,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面试;
(3)面试方式和内容:实行结构化面试,总分值100分,现场出分;主要考察考生的逻辑思维、组织协调、语言表达、临场应变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
(4)考生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考场侯考的,视为放弃面试。
如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不能形成竞争关系的(即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招聘计划数),该职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入围考察、体检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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