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7-23 17:26:54 来源: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广州开发区管委会
(三)考试
参加考试人员要按要求依时到达考场参加考试,缺席考试作弃权处理,不再安排补考。开展形式为笔试+面试。
1. 考试由新龙镇组织开展。
2. 考试成绩。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按50%计入考试总成绩。招聘考试成绩为100分,成绩未达60分者,不得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也不得作为递补对象。
(四)体检和政审
根据考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人数1:1确定资格复审。未通过资格复审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复审资料的,取消体检资格,按入围总成绩排序依次递补,确定体检资格。新龙镇负责通知考生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五)公示
新龙镇将拟录人员在黄埔区信息网及新龙镇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两个工作日。
(六)聘用
公示期过后,新龙镇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间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满后,经用人单位考核胜任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工资福利按照《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我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经费标准的通知》(穗财编[2018]228号)规定执行,并到区编办、区人社局进行报备。
(联系人:骆小姐,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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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新龙镇环保监察员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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