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7-06 12:03:53 来源: 广东汕尾人才网
(四)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具体方法为:
总成绩=机考成绩×40%+面试成绩×60%
合成后的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2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若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五) 体检、考察、公示和递补
1.体检。根据总成绩的高低为序,按该招聘岗位名额依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工作按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广东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具体体检时间及事项另行通知。
2.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对象,由区党工委组织人社局和相关单位组成考察组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3.如体检、考察出现不合格或放弃的,可依岗位递补体检或考察对象。如存在岗位聘用人员不足的情况,将根据考试成绩高低进行调剂。
4.经考察合格拟聘用的人员名单将在“汕尾人才网”公示7天。
(六)聘用
1.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没有异议的,按照报考职位由区党工委组织人社局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分配到村(社区)或政府聘员招聘单位工作,村(社区)所在的街道办事处或政府聘员招聘单位按有关程序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对象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或签订合同后未经区党工委组织人社局批准15天内未到岗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含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各街道办事处和招聘单位负责聘用人员的日常管理,合同期间,每年由区党工委组织人社局进行定期考核,考核不合格的按规定解除合同。合同期满,区党工委组织人社局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续聘或解聘。
2.薪酬待遇。按每人每月3600元发放(内含五险一金个人缴交部分),其他待遇参照汕机编〔2018〕95号规定的待遇执行。
四、公告有不尽之处由中共广东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工作委员会组织人社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区党工委组织人社局调配工资股: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汕尾市人事考试办公室:。
五、有关工作安排
(一)参与招聘工作的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聘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现象发生。对违反纪律及有关规定的行为要坚决制止和纠正,情节严重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招聘各个环节实行岗位专人负责制。涉及与招聘工作人员有亲属关系的,应当提前向上级部门报告,并进行回避。
(二)要求报考人员必须诚实守信,遵守招考纪律和要求。凡是在招聘过程中,提供假学历、假证件,一经查实,取消其资格。本次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社会监督。凡对招聘工作及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在工作延续期间向中共广东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工作委员会组织人社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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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东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工作委员会组织人社局
2019年7月5日
原标题:2019年红海湾经济开发区公开招聘村(社区) 党群服务工作人员和政府聘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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