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7-04 15:13:09 来源: 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政府
(五)年龄一般在35周岁(1984年6月30日以后出生)以下;具有安全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特种作业人员中级及以上职称、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9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在街道、园区、企业从事安全管理工作、生产技术管理工作5年以上的人员,年龄放宽至45周岁(1974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六)具有一定的文字书写、语言表达、组织协调能力和计算机应用操作能力;
(七)身体健康,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八)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有参加法轮功或其它邪教组织经历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薪酬待遇与用工管理
(一)薪酬待遇
年收入10-20万元(税前),具体视聘用岗位确定。特别优秀的人员(具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或本科以上学历并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可采取协议年薪薪酬来聘用。
(二)用工管理
此次招聘的专职安全员实行劳务派遣的用工形式,所聘人员将派遣至坪山区应急管理局及各街道办事处从事日常生产安全检查工作,不服从分配者不予聘用。
五、考试安排
(一)招聘程序
本次专职安全员招聘程序主要分为报名、资格初审、笔试、面试、资格复审、体检等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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