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7-04 15:16:08 来源: 泰宁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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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工作者招聘
为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进一步加强乡残疾人联络员管理,发挥乡残疾人联络员在基层残疾人组织中的作用,按照三明市残联、财政局《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乡镇(街道)残疾人联络员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明残联〔2016〕41号)、县残联《关于公开招聘乡(镇)残疾人联络员的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大龙乡残疾人联络员,实施方案如下:
一、岗位名称与数量
本次拟公开招聘1名乡残疾人联络员。
二、岗位职责
1.协助乡残联理事长开展残疾人工作,密切联系村残疾人联络员,指导村残疾人联络员开展工作。
2.在上级残联指导下,组织开展残疾人状况调查摸底工作,掌握本辖区内所有残疾人的基本情况、基本需求,建档立卡。
3.宣传残疾人事业,密切联系残疾人,反映残疾人的需求和意愿,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
4.积极开展残疾人生活保障、康复、教育、就业、培训、扶贫、宣传、文体、维权、无障碍、志愿助残等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扶助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
三、岗位条件、服务期限及待遇
(一)岗位条件
1.户籍地为大龙乡,须本人持有“二代残疾人证”,且为轻度肢残、弱视,或共同生活的直系亲属家庭成员持有“二代残疾证”;
2.年龄25周岁以下(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拥有为低保、特困人群及残疾人等特殊人群服务的基本工作能力;
3.报考对象须有大专及以上毕业文凭;
4.能够熟练掌握和应用计算机基础知识,能熟练运用Word文档及电子表格等办公软件;
5.低保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优先。
(二)服务期限
实行一年一签合同制
(三)岗位待遇
乡残疾人联络员月工资按上级相关规定标准执行,并为其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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