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6-28 15:57:40 来源: 荔湾区人民政府
进入中公社区工作者考试网>> | ||
社区工作者招聘 | 社区工作者工资待遇 | 社区工作者复习资料 |
社区工作者考试热点 | 专业知识 | 免费讲座 |
社区工作者模拟试题 | 每日一练 | 历年试题 |
进入中公社区工作者考试网>> | 官方微信 sqgzzks 微信一对一金牌解答:zgsqgj |
社区工作者招聘
为夯实基层禁毒工作,加强基层禁毒工作专职队伍建设,根据社区戒毒工作岗位特殊性,经研究,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戒毒(康复)禁毒社工。根据区相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岗位和数量
1、社区戒毒(康复)禁毒社工1名。
二、招聘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服从管理,具有较强工作责任感及保密意识;热爱社区戒毒工作,不畏惧与吸毒人员密切接触;没有违法违纪行为,没有受过任何处分,没有参与邪教活动;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有关规定。
(二)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心理学、社工专业优先;有社工工作经验者优先;退伍军人和考试优异者可适当放宽条件。
(三)身体健康,具有履行禁毒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四)具备较全面的法律基础知识和相关文字表达能力,一定的禁毒专业知识技能;有较强的组织协调、沟通能力,熟悉电脑基本操作。
(五)年龄限40周岁以下(即1978年4月1日后出生)。
(六)无犯罪记录。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的其它情形。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