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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广东汕头南澳县司法局招聘社区矫正专职社会工作者4人公告

2019-06-24 21:14:17 来源: 南澳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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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工作者招聘

根据工作需要,南澳县司法局依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矫正专职社会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招聘职位为南澳县社区矫正专职社会工作者。“社区矫正专职社会工作者”是指向社会购买的具备一定社会工作专业知识和技能,在社区矫正领域提供社会工作服务,承担社区矫正刑法执行辅助工作的人员。社区矫正专职社会工作者经过统一测试和体检、政审后择优聘用并由南澳县司法局委托汕头市欣铭劳务有限公司签订聘用合同,社区矫正专职社会工作者个人档案实行人事代理,用人单位不提供住宿。人员管理、工资待遇事项按政府购买社会化服务费用标准:每人每年3.8万元计算,试用期2个月,每届任期为三年,届满后,符合基本条件的可续聘续任。

二、招聘人数为社区矫正专职社会工作者3名,社区矫正工作司机1名,共4名。

三、报名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公道正派,乐于奉献,热心法律服务工作;

(二)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社区矫正工作司机岗位放宽到中专),了解社情民意,熟悉国家法律、政策知识,掌握相关行业知识、专业技能和工作技能,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丰富的群众工作经验;

(三)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的成年公民,年龄在35周岁以下(社区矫正工作司机岗位放宽到45周岁);

(四)品行良好,未受过刑事处罚和行政处理;

(五)具有政法机关工作经验或具有五年以上社区矫正工作经验的人员可优先选聘;

(六)现任国家公职人员和在企事业单位就业的人员不列入选聘范围;

(七)因失信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黑名单的不列入选聘范围;

(八)社区矫正工作司机应聘者须持有B1、A1或者A2证,实际驾龄5年以上;

(九)南澳县户籍,包括出生地或生源地在南澳县的。

(责任编辑:jz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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