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6-24 15:20:38 来源: 成都人事考试网
八、考试成绩计算
(一)考试总成绩计算
“基层卫生机构大学生志愿者(支医)计划”和“农村特设教师岗位计划”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0%+面试成绩×60%。
“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计划”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二)笔试总成绩计算
笔试总成绩=笔试折合成绩。
“基层卫生机构大学生志愿者(支医)计划”笔试折合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50% +《医学基础知识》×50%。
“农村特设教师岗位计划”笔试折合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50% +《教育公共基础》×50%。
“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计划”笔试折合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50% +《公共基础知识》×50%。
(三)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按100制计分法由面试产生。
九、体检
依据招聘职位及招聘人数,按照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由相关区(市)县在前述指定的网站上公示公告。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其操作手册等有关规定执行。若出现放弃体检或体检结论不合格的情况,从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对于怀孕考生参加体检的,在体检时暂不进行妇科和X光等项目的检查,待考生孕期结束可进行妇科和X光等项目的检查时,完成体检、作出体检结论,并与第二年新招募人员同时上岗。
十、公示
按照考试、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出现的岗位缺额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根据考试成绩依次递补。
十一、聘用及报到
各区(市)县与所招募人员签订服务协议。招募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协议或签订协议后按照约定期限5日内未到岗的,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根据考试成绩依次递补。对无人报考或者有人参加笔试、无人参加面试的岗位,区(市)县主考部门可在本区(市)县报考同一项目参加面试且同意调剂的考生中从到低分进行调剂招募。
十二、岗前培训
由各区(市)县项目办联合相关部门组织实施。
十三、相关政策待遇
志愿者服务期间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可享受的政策待遇详见附件4。
原标题:2019年成都市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招募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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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成都市委组织部 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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