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6-24 15:20:38 来源: 成都人事考试网
(二)资格审查(原件校验)
1.面试入围人员根据招募岗位计划数,按照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个别特殊岗位面试比例可由各区(市)县主考单位自行确定。
2. 资格审查时间及地址:由各区(市)县在上述指定的网站上发布公告。
各区(市)县项目办自行组织对面试入围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考生资格审查所须查验资料,以各区(市)县公告为准。
审查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而产生的职位空缺,按照笔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三)面试
面试由各区(市)县项目办联合相关部门组织实施。
1.面试时间、地点:在《面试通知书》上明示。
2.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3.收费标准:根据四川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收取面试费8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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