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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广东广州市天河区石牌街招聘编外合同制人员5人公告

2019-06-18 13:53:01 来源: 天河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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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工作者招聘

按照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根据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编外合同制禁毒专员1名、综治科工作人员1名、交通协管员3名

二、岗位要求

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二)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职业道德,愿意履行工作职责与义务,愿意服从分配,有较高的职业素养、敬业精神及团队精神,服从工作安排,沟通协调能力较强,能适应街道加班和值班工作节奏;

(三)工作踏实认真,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团队合作、表达分析和写作能力,能熟练使用电脑及办公软件,有较强独立工作能力,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四)符合拟聘用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截止日期为2019年6月18日);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和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者,不得报考。

禁毒专员、综治科工作人员:主要从事文职类工作,须有国家承认的大专或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拥有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行政管理类、文学类等相关专业优先;

交通协管员:具有高中(含高中、职高)以上或同等学历的社会人员。

三、福利待遇

(一)用工性质为合同制聘用人员。

(二)禁毒专员:受聘期间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区财政拨付岗位薪酬待遇《关于调整天河区财政拨付人员经费的编外人员工资待遇的通知》(穗天人社〔2016〕221号)执行。

综治科工作人员、交通协管员:受聘期间工资福利待遇参照区财政拨付岗位薪酬待遇《关于调整天河区财政拨付人员经费的编外人员工资待遇的通知》(穗天人社〔2016〕221号)执行。

以上岗位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间工资按核定工资待遇的80%执行。

(三)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按规定购买养老、工伤、医疗、失业、生育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享受休假及国家规定的相关政策。

(责任编辑:jz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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