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6-13 17:05:32 来源: 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政府
(六)考察、政审
根据综合成绩从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对通过面试的人员进行考察和政审。
(七)体检
1、对于通过考察和政审的人员,按照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择优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如综合成绩相同,
① 执法大队协理员、劳动协理员、统计协理员岗位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面试成绩仍相同,则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
② 工程师岗位则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直接组织加试。
3、体检不合格者淘汰,并按岗位内部综合成绩从到低分确定替补人员参加体检。若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参加体检的人员,将按岗位内部综合成绩从到低分确定替补人员参加体检。
(八)聘用
1、根据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2、若被聘用人员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到岗或放弃,则按各岗位内部综合成绩从到低分确定替补人员,替补人员需通过政审及体检后方可聘用。
3、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栖霞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
示期3天。
三、劳动关系、待遇及管理办法
被聘用人员与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在聘期内参加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及公积金。
四、纪律和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在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政府燕子矶办事处的监督下进行,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本简章由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政府燕子矶办事处和江苏领航人才开发有限公司共同负责解释。
燕子矶街道纪工委监督电话:
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政府燕子矶办事处
江苏领航人才开发有限公司
2019年6月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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