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6-05 14:56:38 来源: 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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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工作者招聘
根据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施桥镇干部队伍建设需要,参照国家和省、市、区有关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规定,特制定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施桥镇2019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村(社区)工作人员简章。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公共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符合《2019年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施桥镇公开招聘村(社区)工作人员岗位条件简介表》(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附后)中各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四)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6月10日至2001年6月14日期间出生);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9年硕士及以上学位应届毕业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8年6月10日及以后出生);
(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面向退伍军人的岗位学历放宽至大专;
(六)本次考试设立加分项,在笔试与面试成绩加权得分基础上,根据《岗位简介表》加分项进行加分,加分可累计;
(七)符合招聘简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应聘人员与应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与该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工作岗位。
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2019年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具有本简章有关“考察”参照标准所列不合格情形之一的人员,以及按照有关规定不得应聘到村(社区)相关岗位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招聘单位、招考岗位条件
可通过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网站()、“e动新施桥”微信公众号、镇政府和村(社区)公开栏查询《2019年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施桥镇公开招聘村(社区)工作人员岗位条件简介表》。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面试人选确定和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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