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6-05 14:56:37 来源: 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九、聘后管理及待遇
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按《劳动法》规定缴纳五险一金。聘用人员实行3个月试聘期,试聘期满经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聘用后服务期不低于3年,服务期满后,可由用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和个人表现提出解聘或续聘意见;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正式聘用资格,自谋职业,否则不予续聘。聘用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聘用人员按照扬子津街道社区一般工作人员工资报酬待遇标准执行。聘用分配服从街道安排。
十、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
开发区纪工委、监察工委:,
扬子津街道纪工委、监察室:。
十一、本简章中“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括本项,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本简章由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扬子津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原标题:2019年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扬子津街道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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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扬子津街道办事处
2019年6月5日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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