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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广东广州荔湾区岭南街招聘合同制禁毒人员1人公告(2)

2019-06-03 10:18:57 来源: 荔湾区人民政府

3.报名所需材料:报名人员应填写报名表,提交身份证、学历证、团员或党员证、居民户口簿、创业登记证、失业证或工作证(有工作单位的需持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计生证、无犯罪记录证明(试用期出示)等相关证明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本人近期正面红底免冠小一寸彩照1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其他招考招聘过程中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违反计生政策行为的人员不得报名。

4.资格审核:街道组织实施资格初审,报街道分管领导审批。

5.开考比例:招聘职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的比例达1:2才开考,达不到比例的相应延长报名时间。

(二)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履行职位所必备的政治理论、岗位知识、文字表达等方面的能力及经验。由街道统一组织,笔试时不得携带手机等电子智能设备,采用闭卷的方式进行。

2.电脑测试:电脑办公软件实际操作,由用人部门组织。

3.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在协调沟通、举止仪表、个性特征、口头表达能力、岗位知识等方面,对招聘职位的适应程度以及分析解决问题等能力。面试由街道组织。

4.成绩构成:按笔试成绩40%、电脑测试20%、面试成绩40%的比例构成综合成绩。

(三)体检

街道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招聘职位1:1比例确定入围人员,街道组织应聘人员到市级以上医院体检。体检参照事业单位录用的体检标准,体检不合格的,将根据综合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四)组织考察

组织考察采取查阅个人档案,到所在单位或街道了解情况等方式进行,经考察合格后办理聘用手续。

(五)聘用及试用期待遇

街道综合评议考试成绩和体检结果,确定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实行2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后考核合格,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按照《岭南街一队三中心工作人员管理规定》执行。试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原标题:岭南街公开招聘合同制禁毒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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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湾区岭南街道办事处

2019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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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jz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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