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5-27 10:29:57 来源: 荔湾区人民政府
(五)考察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时一并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六)体检
考察合格后,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按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该岗位参加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按成绩由高到低予以递补。
(七)公示招聘结果
经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广州市荔湾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工作。
(八)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审批及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招聘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备案
录用的社区组织员在试用期满转正后报区委组织部备案。
五、薪酬待遇
根据市《经费意见》精神,组织员薪酬参照不低于社区专职工作人员“一般工作人员”标准,由区财政保障。
六、有关说明
(一)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经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二)本次招聘工作由沙面街党工委组织办(电话:)负责解释,街纪检监察室(监督电话:)负责监督。
原标题:广州市荔湾区沙面街公开招聘社区组织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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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面街道办事处
2019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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