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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湖南郴州临武县招聘城镇社区人员27人公告(4)

2019-05-22 10:17:06 来源: 临武县人民政府

(八)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行文确认聘用人员名单或下达聘用通知并与其签订《城镇社区工作人员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

拟聘用人员已有工作单位的,须按有关规定办理好与原单位终止劳动人事关系手续后予以聘用。拟聘用人员不按时办理聘用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特别提示

1. 报考人员须在指定官方网站(临武县人民政府网:)查看招聘公告以及各招聘环节相关信息。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均不一一电话通知报考人员。

2. 报考人员须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2)。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3. 报考人员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和体检时,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二代有效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护照)及笔试准考证,缺少有效身份证原件及笔试准考证的考生不得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

4. 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应按照诚信考试承诺书的要求,诚信参与招聘考试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对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解除聘用,5年禁考、终身禁考的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 正确对待竞争。招聘考试是竞争性考试,报考人员必须端正心态,做好被聘用或未被聘用两种心理准备。对于无中生有、捕风捉影、道听途说,以及无端猜测的恶意举报,诽谤、诬陷工作人员或其他应聘人员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取消举报人报考及聘用资格,情节严重的,记入郴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诚信库,5年禁考或终身禁考。同时,将情况如实通知其所在单位或村(居)委会。

6. 面试后,因体检、考察、公示等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造成的招聘计划空缺,一律不进行递补。

7.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且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招聘考试服务咨询电话:。

七、招聘公告中招聘程序由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2019年临武县公开招聘城镇社区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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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临武县委组织部

临武县民政局

2019年5月21日

文章来源:

(责任编辑:jz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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