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5-21 16:31:49 来源: 枣阳市人民政府网站
四、待遇保障
对选聘到村(社区)工作的人员,参照当地村(社区)副职干部标准发放工作报酬,经费由市镇财政负担。其中,选聘对象为机关事业单位干部的,到村(社区)工作后,在原单位的工资福利等待遇不变,另按照相关规定发放适当补贴。
五、日常管理
按照使用在村(社区)、管理考核在乡镇(街道)的原则,参照《关于从严管理村干部队伍的意见(试行)》(枣组文〔2015〕13号)文件要求加强对选聘对象的日常管理。
六、有关要求
此公告由中共枣阳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说明,各乡镇(街道)党委(工委)要成立专班,负责做好本地区选聘优秀人员到村(社区)工作有关事宜。
报名咨询电话:中共枣阳市委组织部组织科:、。
《2019年枣阳市选聘村(社区)工作人员计划表》以及报名登记表可登陆枣阳市人民政府网()、枣阳市人事考试网()查询下载。
原标题:2019年枣阳市从复转军人等人员中选聘优秀人员到村(社区)工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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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枣阳市委组织部
2019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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