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5-13 13:00:32 来源: 荔湾区人民政府
(三)笔试
主要测试应聘者履行职位所必备的党务理论、办文办事、文字表达以及党建工作方面的能力和经验。具体的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以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成绩构成
按笔试占50%、面试占50%的比例构成总成绩。
(六)体检
考试结束后,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体检人选要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规定执行。体检合格且正式入职的,体检费由本单位负责。若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将根据综合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七)考察。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对象。由街党政办公室成员负责进行组织考察。对有工作单位的,主要调查其工作表现和能力,奖惩情况;对失业人员,到其户口所在地或居住地派出所、社区居委会了解其具体表现、身体状况、有无犯罪记录等。
(八)确定人选。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呈街党工委会议研究确定,并在荔湾信息网公示5个工作日。
(九)聘用。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2个月。
四、人事管理和工资福利
按照穗组字〔2018〕37号文有关精神,党建工作指导员工资参照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副职标准,并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享受相关福利待遇。
五、其他事项说明
(一)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经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二)笔试和面试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摄影器材等不得带入考试室,手机等通讯器材须关闭,并在进入考试室前统一交监考老师处。
(三)由于考生未能按照此公告要求的时间提供相关证件、资料,或者提供的证件、资料虚假,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四)本次招聘工作由南源街党政办负责解释,街纪检监察室(监督电话:)负责监督。
原标题:荔湾区南源街公开招聘党建工作指导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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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源街道办事处
2019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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