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5-10 18:35:49 来源: 珠海人力资源网
(七)确定拟聘人员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名单在珠海统计信息网公示7天。
(八)办理聘用手续
1.聘用手续:公示期满后,招聘结果报市职员管理中心备案后办理聘用手续。
2.签订合同:被聘用者由市职员管理中心按照《珠海市市直合同制职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
(九)业务培训和工作派遣
被聘用者经过专项业务培训后由市统计局根据工作需要派遣到相关工作岗位。
三、其他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须在报名表中明确选定一个职位。
(二)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有如下情形之一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或因自身的原因未按时办理人事调动手续的;不服从组织安排的;提供虚假报名材料,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作弊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有违法犯罪记录的;因公示有异议经核查属实影响聘用的。
(三)被聘用者合同期3年,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终止合同,解除聘用关系。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我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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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统计局
2019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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