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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天津市河东区民政局招聘社区工作者39人公告

2019-05-08 10:28:09 来源: 北方人力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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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社区招考信息

因工作需要,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天津市河东区民政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派遣制工作人员,人员主要用于社区工作者事务所(社区服务中心)服务工作,委托天津市北方人力资源管理顾问有限公司招聘并签订劳动合同,以劳务派遣的形式派遣至相应单位进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工作职责:

在区、街两级管理下,发挥社区工作者事务所(社区服务中心)的机构作用,完善社区工作者管理服务体质机制,管理好社区工作者的人事业务、教育工作、队伍建设、档案管理等工作。

二、招聘基本资格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记录;

2.品行端正,热爱社区工作,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较强的奉献精神,能适应工作强度和压力,并需自行解决上下班交通和住宿问题;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技能条件和相关业务知识,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服从用人单位的岗位调配及考核管理;

4.天津市户籍,年龄在18周岁以上(出生日期在2001年05月15日以前),40周岁以下(出生日期在1978年05月15日以后);

5.具备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须于2019年05月15日以前取得学历,应在学信网可查);

6.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纹身,符合录用的体检标准,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备相应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招聘计划表。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此次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3.参加过邪教组织的;

4.曾受过党(团)纪、政纪、校(院)纪、军纪处分的;

5.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6.被机关、事业单位、社区工作者岗位辞退未满5年的;

7.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不得被录用的其他情形。

(责任编辑:小月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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