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5-05 16:25:56 来源: 新世纪人才网
九、办理录用手续
拟录用人员由各街道按照相关人员的管理办法,签订劳动合同,并进行管理。按照国家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确定相应的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予以定岗;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十、注意事项
1、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的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已办理录用手续者解除合同,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2、应聘人员应及时上网查阅成绩及通知,因应聘人员自己原因未能参加下一步招聘工作的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3、应聘人员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的,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4、应聘人员上交材料不予退还。
5、提交材料装订顺序:从上到下依次为应聘登记表、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合同或社保缴费清单等)、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复印件。
咨询电话://
区民政和卫生健康局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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