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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河南禹州市职业介绍所招聘社区人员40人公告(4)

2019-05-01 12:55:05 来源: 禹州市人民政府

三、工作职责、待遇标准及人员管理

(一)工作职责

社区工作人员统一到社区工作,主要负责政府职能部门下沉社区各类服务事项的办理和受理工作,做好社区管理服务,推进社区治理;整合社区资源,组织开展社区活动。

(二)待遇标准

1.对新聘用的社区专职工作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每人每月2380元。

2.正式聘用人员的薪酬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两部分组成,薪酬计算基数参照上年度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不低于2685元/月(含基本养老、失业、基本医疗、生育、工伤保险,其中个人部分由社区专职工作人员自己承担,单位负担部分由街道办事处统筹解决)。

3.对从事社区工作且获得社会工作职业资格的给予职业津贴。

(三)人员管理

1.社区专职人员岗位等级认定、工资调整及预算、业务知识和专业服务能力培训由市民政局负责;日常管理、具体工作安排由街道办事处负责;档案实行人事代理,党团关系转至所在社区。

2.招聘的社区专职工作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由辖区办事处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合格的与街道办事处签订劳动合同,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用人单位可取消其聘用资格。考核结果报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备案。合同期限为3年,合同期满后,经组织考核合格、本人自愿的,可继续聘任。不再续聘的,自主择业。

3.市民政局根据工作需要经常开展岗位培训和业务培训,街道办事处要对社区专职工作人员进行设岗定责,建立任期目标责任制,实行定期述职制度、实绩考评制度和群众评议制度。

4.严格考核奖惩。由市民政局和街道办事处联合对受聘人员进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与社区工作者薪酬待遇、奖励惩戒、续聘解聘等直接挂钩。

5.社区专职工作人员聘用期间必须在社区工作,街道办事处及其他单位不得借调使用,一经发现,借调人员应无条件返回社区工作岗位,否则取消社区专职工作人员资格。

四、组织领导

成立禹州市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市委组织部、市监察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民政局、颍川街道办事处、夏都街道办事处、韩城街道办事处、钧台街道办事处、梁北镇人民政府等单位为成员单位,负责指导协调招聘社区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的日常工作。

五、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本次招聘工作相关信息均通过禹州市人民政府网和大禹先锋微信公众号发布,不再逐一电话通知,请所有报考人员及时关注、查询,并保持通讯联络畅通。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禹州市监察委全程监督。

咨询电话:

原标题:禹州市职业介绍所2019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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禹州市职业介绍所

2019年4月30日

来源:

(责任编辑:jz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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