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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河南禹州市职业介绍所招聘社区人员40人公告(3)

2019-05-01 12:55:05 来源: 禹州市人民政府

2.面试资格确认

根据笔试成绩,按拟招聘岗位1∶3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笔试缺考或违纪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笔试成绩低于40分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参加面试资格确认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登录学信网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在职人员提供)和《笔试准考证》进行面试资格确认。留学回国人员同时提交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机构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面试资格确认的相关事宜届时将在禹州市人民政府网和大禹先锋微信公众号发布。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资格确认时,对报考者本人及有关证书进行核对。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面试空缺人数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3.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拟聘岗位数与参加面试人数相等时,参加该岗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低于本考场面试考生平均成绩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报考同一个岗位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现场进行面试加试,按面试加试成绩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面试加试成绩不影响其他人员原有排名。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体检和考察

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出现不合格的,根据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的项目和办法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实施。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出现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考察内容主要是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五)公示

招聘单位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网上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根据各街道办事处安排到社区开展工作,试用期满与用人单位(街道办事处)签订劳动合同。新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按规定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并办理相关手续。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责任编辑:jz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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