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4-25 13:02:09 来源: 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
五、 薪资待遇
试用期一个月的薪资待遇为3400.00元,不购买相关保险;试用期未满主动放弃,或试用期结束考评为不合格的,无相关薪资待遇。
试用期合格,办理聘用手续后,按盘龙区社区专职工作人员薪资待遇统一标准执行,每月3400.00元(含五险),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
六、 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统一在盘龙区人民政府政务信息公开网,以及“蓬勃拓东”微公号上发布公告,并在拓东街道办事处一楼公示栏和所辖各社区工作站张贴招聘简章。通过其它渠道获取错误信息从而造成报考失误的,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报考人员必须确保报名时填写的信息真实准确。因未如实填写报考信息、伪造报考信息、填写信息有误、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等原因影响招聘的,招聘单位有权取消报考人的报考资格,相应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四)招聘过程中,报考人员应随时保持通讯畅通,因联系方式变更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五)报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告相关规定。因违反相关规定或个人原因造成报考失误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对违反聘用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处理。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六)笔试及后续各招聘录用环节均须出具身份证,请报考人员务必随身携带。
七、 纪律与监督
(一)拓东街道社区服务中心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实施方案报区民政局备案,招聘的整个过程接受纪检机关、监察部门和群众的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开、民主、透明。
(二)严格招聘纪律,严守“八项规定”。领导小组成员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廉洁自律、公道正派,严肃人事纪律,不得徇私舞弊,不准事先内定人选,不准在实施过程中随意更改实施方案;不得向外扩散、泄露未决事项。
(三)参加招聘人员要正确对待招聘规则,不准弄虚作假,不准请客送礼。
(四)报名应聘的人员条件符合的,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碍报名。
(五)对招聘中出现的违纪行为,要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八、 本简章及未尽事宜由拓东街道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
原标题:昆明市盘龙区拓东街道社区服务中心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招聘简章
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拓东街道社区服务中心
2019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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