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4-25 13:02:09 来源: 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
(四)面试。
1. 确定进入面试。笔试、计算机操作结束后,根据两项成绩之和由高到低排序,按岗位招聘计划不低1:1,不超过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若进入面试最后1名出现成绩并列,则同时进入面试。
2. 面试内容:包括语言表达能力、思维反应能力、岗位需要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和应急应变能力以及仪容仪表等。
3. 资格取消:没有按时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面试资格。主动放弃面试的考生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并依次递补。
4. 分值设定:面试总分100分,占总分40%。进入面试人选由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对考试人员进行测评面试得分后,公布测评得分。
5. 面试方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综合成绩计算及排名规则。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计算机操作成绩×10%+面试成绩×40%。
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依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先后。若面试成绩仍相同,则对成绩相同的考生加试一轮笔试,加试成绩高者排前。
(六)体检。
1. 面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名,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2. 体检地点随后通知。
3. 体检项目按照统一的入职体检要求进行。
4. 进入体检范围的人员无特殊原因且未经招聘领导小组同意不按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主动放弃本次招聘,主动放弃本次招聘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空额的,依次递补。
5. 体检医院及参加体检本人对体检结果负责,一旦发现体检结果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参加招聘人员的招聘资格,招聘领导小组保留对体检医院及体检医生的责任追究。
6. 体检结论一经作出,不再进行复检。
(七)递补。
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等阶段出现考生放弃或不合格情形的,依次递补。
(八)公示。
1. 进入笔试(含计算机操作)、面试、体检人员,招聘领导小组分别予以公开告知。
2. 招聘结果确定后,招聘领导小组在拓东街道办事处一楼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九)聘用。
1. 试用期。
公示期满,未发现有影响聘用问题的,进入试用期。新招聘的设一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由各社区党委进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考评,考评结果由拓东街道社区服务中心报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确定签订用工协议等事宜。
2. 上岗前培训。
试用期开始,由拓东街道社区服务中心组织以社区服务工作业务为主的上岗前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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