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4-15 15:36:36 来源: 金凤区人民政府
(六)体检
体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检查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七)公示名单
公示期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要求录用。如公示后出现公示人员未到岗或不服从岗位调剂的,取消录用,经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在进入综合考察的考生中,依次递补。
公示期满后,根据各社区缺额情况和拟聘用人员住址,按照就近原则分配。
以上各环节公示均在金凤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发布。
五、工作待遇
聘用人员工作待遇按银川市现行社区工作者待遇标准执行。
六、纪律与监督
选聘工作由金凤区纪委监委进行全程监督,并实行回避制度。对违反考试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取消考试资格;对弄虚作假的报考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有关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或行政处分。
为方便接受社会监督,设立公开选聘社区工作者举报电话。
举报电话:(金凤区纪委监委)
咨询电话: (金凤区民政局)
七、其他事项
1.凡各环节未按有关要求执行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2.本公告由金凤区公开选聘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原标题:金凤区公开选聘社区工作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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