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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四川广安市前锋区城市社区职业工作者招聘13人公告

2019-04-12 11:08:13 来源: 前锋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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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社区招考信息

根据《广安市前锋区城市社区工作者职业化管理实施意见(试行)》的相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职业社区工作者1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2019年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以及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所有参加招聘的人员应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有关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得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或不予聘任,所产生的一切责任均由本人自负。

(二)报名条件

1.招聘对象一般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

(3)热爱社区工作,乐于奉献,善于开展群众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相关业务知识;

(4)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4年4月12日至2001年4月12日出生);中共正式党员或具有全国助理社工师资格证书及以上的可放宽至40周岁(即1979年4月12日至2001年4月12日出生);

(5)具备具体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被立案审查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曾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受过行政拘留处罚的;

(4)从村(社区)岗位被解聘(辞退)后未满5年的;

(5)受党纪政务处分和组织处理影响期限未满的;

(6)其他不适合在社区工作的情形。

3.加分政策

(1)持有全国高级社工师证书的报考人员,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5分;

(2)持有全国社工师证书的报考人员,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3分;

(3)持有全国助理社工师证书的报考人员,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2分;

(4)取得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的报考人员、退役军人报考人员,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

(5)满足多个条件的按最高项计算,不重复加分。

(责任编辑:jz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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