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4-12 11:08:13 来源: 前锋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一)笔试
笔试工作由中共广安市前锋区委组织部、广安市前锋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安市前锋区民政局组织开展。
1.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满分为100分。考试范围为《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等。
2.笔试时间:2019年4月30日9:00-10:30。
3.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具体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同时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均不得作为参考证件,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和排名在广安市前锋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安市前锋区民政局网站公布。
(二)面试
面试时间暂定于5月上旬。根据笔试情况,按照有效笔试成绩人员与招聘名额2:1的比例,从到低分依次确定为面试对象,笔试成绩相同者一并确定为面试对象。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参加面试的人员凭本人笔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不收费,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因自愿放弃等原因不参加面试出现空缺的,不进行递补。
(三)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折合成绩+面试折合成绩+加分。总成绩在广安市前锋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安市前锋区民政局网站公示。
四、体检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具有相关资质的综合性医院进行。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聘任名额总数,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招聘人数综合成绩排名最低分数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面试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高的、学历高的、党龄长的等依次确定为体检对象)。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根据有关规定,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行业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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