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4-09 19:01:17 来源: 湛江市坡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五、党建指导员主要工作职责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关于加强基层党建工作的决议、决定和部署;
(二)推动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加强支部规范化建设,指导督促基层党组织抓好班子建设、“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党员活动日、发展党员、党费收缴等工作;
(三)充分调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积极性,协助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抓党建促乡村振兴等工作;
(四)与镇(街)、村(社区)干部和党员群众开展谈心谈话,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总结党建工作经验,提出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合理化建议,督促落实整改问题,及时向乡镇(街道)党(工)委报告。
六、聘用及待遇
拟聘用对象在公示期满后未出现异议或不影响聘用的,由区委组织部会同区人社局审批。经审批后,按现行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办理有关纳编手续,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一式三份。聘用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其工资、福利待遇按照本单位同等条件人员执行,服务年限不得少于5年。
七、其他注意事项
(一)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务必妥善保管。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者,取消相应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及损失均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二)应聘考生所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有效,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如有造假行为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无论何时,一经发现将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生在体检、考察环节,因自动放弃或不合格等原因造成岗位空缺的,可按招聘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在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依次递补人选。
(四)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六)本公告由中共坡头区委组织部、坡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 2019年湛江市坡头区公开招考党建指导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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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坡头区委组织部
坡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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