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3-26 18:06:38 来源: 浩然莱芜微信公众号
(二)公示聘用
对选岗后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人员。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的用工方式,由山东浩然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莱芜分公司与选聘人员签定劳动合同,合同期限3年。合同期内,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的,解除聘用合同。
(三)管理考核
乡村振兴助理员为村级特设岗位,不占村“两委”干部核定职数。合同期满,未进入村“两委”班子的,由本人提出申请,镇(街道)党(工)委根据日常表现、考核情况和工作需要,最多可延长一个合同期。管理考核办法、激励奖惩机制由镇(街道)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
七、其他
此次招聘工作的有关通知、公告、公示信息将通过山东浩然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莱芜分公司官方微信公众号“浩然莱芜”发布,应聘人员应及时了解和掌握相关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及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次选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选聘无关。
本公告由山东浩然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莱芜分公司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QQ咨询群:971405818
监督电话:
附表1:莱芜区高庄街道公开选聘乡村振兴助理员选聘计划表(二维码请点开读取下载)
附件2:莱芜区高庄街道公开选聘乡村振兴助理员诚信承诺书(二维码请点开读取下载)
山东浩然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莱芜分公司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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