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3-22 16:11:23 来源: 桃花源旅游管理区管委会
八、考察
考察工作由乡镇(街道)组织实施,考察对象为该乡镇(街道)的体检合格人员。考察标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有关规定,重点考察报考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务匹配等方面的情况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考察组由2人以上组成,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客观、公正、全面,并据实形成考察材料,考察结果报区组织人事局备案。如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九、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区组织人事局研究后确定拟聘对象,拟聘对象名单在桃花源旅游管理区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十、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对象,由组织人事局统一调配,原则上分配到户籍所在村(社区)工作。乡镇(街道)、村(社区)与党建联络员签订三方聘用合同,报区组织人事局备案,一般一聘3年。
十一、相关待遇
1.党建联络员工作报酬由“基本工资+绩效奖励”组成,基本工资由区财政承担,按月足额打卡发放到个人,月工资不低于一般村(社区)干部基本报酬;养老保险按政策由区财政和本人按一定比例共同承担,其它保险由乡镇(街道)和本人按一定比例共同承担;绩效奖励参照村(社区)干部标准由乡镇(街道)、村(社区)予以保障。
2.党建联络员工作满2年,按照上级有关政策规定,可多途径择优使用:村(社区)干部出缺后,择优推荐使用;定期从表现优秀的党建联络员中,招聘乡镇(街道)事业站所人员;按上级统一部署,每年在乡镇(街道)机关公务员考录计划中单列一定数量指标,面向党建联络员考录公务员。
咨询电话:(区组织人事局)
本公告未尽事宜,经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决定。
原标题:桃花源旅游管理区村(社区)党建联络员 招考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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