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3-18 15:15:55 来源: 阜康市人民政府
1、体检工作参照《昌吉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项目及标准(修订)》(昌州人通〔2009〕112号)和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标准开展。
2、统一组织考生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采取编号、隐名的方式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经本人书面申请后可组织复查一次。对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报考职位总成绩由到低分依次递补,并进行体检,应聘人员自行到医院进行的体检结果不予认可。
3、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下载《阜康市2019年公开招聘编“到村工作大学生”政审表》(在阜康之窗自行下载),填写、盖章后交至阜康市委基层办(党校教学楼三楼)。考察政审主要了解掌握应聘人员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并就应聘人员报名提供的相关信息进行核实。如考察政审出现不合格的,则按总成绩由到低分在本职位应聘人员中依次递补。
(六)公示
通过“阜康之窗”(),对确定的拟聘用人员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通过公示确定的人员,根据工作需要进行统一分配,如不服从分配,视为自动放弃。并由各村所在乡镇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工资等相关手续。
(八)调剂
招聘职位出现空岗时,从同意调剂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由到低分依次递补,并按照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程序择优聘用。
四、其他
1、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相关事宜由阜康市公开招聘“到村工作大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阜康市公开招聘“到村工作大学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确定。
2、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中的有关信息均通过“阜康之窗”()网站进行发布。
咨询电话:
中共阜康市委员会组织部
2019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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